为进一步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实现“事心双解”,我单位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心理咨询单位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心理咨询单位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选聘的心理咨询单位需成立3年以上,运行规范,业绩优良;近3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有成功的政府机关心理咨询服务案例。
(二)参加公开选聘的心理咨询单位需拥有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心理咨询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能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指导,为信访人提供咨询服务;
3.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三年以上,且本人心理健康,有参与信访工作心理服务咨询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服务内容
(一)对信访事项中有固执偏激等不良心理倾向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二)应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就疑难案件提供相关意见;
(三)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为信访干部讲解心理学知识和心理疏导技术。
三、比选申请资料
在我单位公布的比选公告截止日前,提交以下比选申请资料:
(一)《心理咨询单位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
(二)比选文件。主要包括:
(1)心理咨询单位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心理咨询师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见附件2);
(3)心理咨询单位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概况及业务开展等情况;
(4)服务方案;
(5)拟推荐2名以上心理咨询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政治面貌、主要执业经历、业务专长等。
上述比选申请资料一式3份,均须心理咨询单位加盖公章后予以密封,加贴封条,于2022年4月6日17:30前送交我单位。比选资料递交地址:容城县奥威路1-2号,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邮箱:Xaxqqzgzzx@163.com。联系人:田保民,联系电话:13663306616。
四、比选程序
我单位在比选公告截止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成选聘比选评价小组,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交的心理咨询单位和心理咨询师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心理咨询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心理咨询单位和心理咨询师,并予以公示。
五、中选履约
经评选确定,我单位将与所聘心理咨询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对于因心理咨询单位及心理咨询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单位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选的心理咨询单位须按照上述基本要求,为我单位推荐2名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并接受我单位的日常管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工作时间固定为每周一、周三,由2名心理咨询师轮流坐班,其余时间随机接受咨询。
我单位对心理咨询单位实行聘期制,每届聘期3年,届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