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稳步推进,车辆、人员逐渐增加,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经县政府研究,自2022年3月10日起,城区范围内限制货运车辆、农用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2年3月10日起,每日7时至22时,含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崇文大街-旅游路-伊丽兰迎宾大道-正义路范围以内的城区道路(不含崇文大街、旅游路、伊丽兰迎宾大道、正义路)
三、限行车辆黄牌货运车、农用车、燃油三轮车、建筑工程车、建材运输车等在限行时间内禁止驶入上述限行区域。运送生鲜食品、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以及城市施工、市政抢修、道路清扫、垃圾清理、园林绿化等货运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执行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救援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安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