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容东文化发展五年规划》课题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以内(含),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总体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文化相关行业课题研究及执行能力和相关成果,特别是有文化规划等学术研究从业经验。成交人根据容东管理委员会提出的需求独立完成专项课题相关工作,容东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运行过程进行监督。
2.根据容东管理委员会最后认可的课题研究内容和方向,在不突破经费预算的情况下,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委托方的工作。
3.所有报价人必须是响应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响应方案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报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委托方对成交方案拥有无偿使用权和修改权。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委托方所有。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发展基础。全面调研容东文化现状,开展预测分析,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
2.总体要求。科学提出容东文化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空间布局。
3.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依据总体要求,科学提出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
4.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机制和举措,要求与容东现实服务需求相适应并明确实现路径。
5.容东文化发展重点规划项目。
(三)时间要求
工作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其中,第一阶段30天进行课题调研、编写纲要;第二阶段30天提交初稿;第三阶段30天完成课题研究报告终稿。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容东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容东管理委员会将组建比选小组,对响应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项目供应商。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5分、商务部分20分、价格部分15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评分F1(满分65分)
2.商务部分评分F2(满分为20分)
3.报价部分评分F3(满分15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比选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其他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即申请书(内容及格式见附件),包括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材料、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拟合作规划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人认为对评审有利或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申请书。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申请书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2年3月18日17:00前将比选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容东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处(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片区崇文北路与乐民街交叉口东南约50米容东管理委员会302室)
联系人:安逸,联系电话:0312-5556617
容东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