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2022年1月17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赵新海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河北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严峻形势,面对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坚决守牢财政风险底线,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一)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416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8.9%,超过年初预期目标2.4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2735.7亿元,增长8.2%;非税收入1431.9亿元,增长10.2%。全省支出8854.5亿元,占预算的95.3%,可比增长4.2%。
省本级收入73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6%,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589.7亿元,增长11.8%;非税收入143.9亿元,增长7.1%。支出完成1203.8亿元,占预算的97.8%,增长11.7%。
省本级收入,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5297.3亿元,省级收入总计6030.9亿元。省本级支出,加上对下补助、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4799.5亿元,省级支出总计6003.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27.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2807亿元,完成预算的85.5%,下降11.3%;支出完成3698.6亿元,占预算的75.2%,下降12.8%。
省本级收入5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3%,下降4.6%;支出完成43.7亿元,占预算的94.8%,增长1.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46.7亿元,完成预算的121.4%,增长21.9%;支出完成24.7亿元,占预算的70.8%,增长23.7%。
省本级收入5.8亿元,完成预算的133.6%,增长11.8%;支出完成4.2亿元,占预算的98.2%,增长89.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收入370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19.6%;支出完成3597.6亿元,占预算的98.7%,增长12.4%。收支相抵,年末新增结余106.2亿元。
省本级收入182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增长35.9%;支出1912.4亿元,占预算的99.4%,增长16.6%。收支相抵,年末动用结余85.2亿元。
(二)雄安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609.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30.4亿元、上级补助19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0亿元、上年结转9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调入资金等76.7亿元。支出总计558.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286.6亿元、对下补助102.1亿元、上解支出0.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8.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5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收入总计734.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93.6亿元、上级补助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80亿元、上年结转60.7亿元。支出总计518.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41.7亿元、对下补助0.05亿元、调出资金76.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215.9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新区本级收入7.7亿元、上级补助32万元;新区本级支出6.9亿元、上解上级8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新增结余0.8亿元。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坚持“政治引领、守正创新、科学规范、竞进有为”,坚定不移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推动经济平稳增长。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促进全省经济稳中向好。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动态发布政策清单,政策解读线上线下全覆盖,全年发放政策指引、明白纸近400万份,推送政策信息336万条,在线答疑96万次,同时加强政策跟踪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出台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全年全省减税降费规模超过1200亿元,惠及企业330多万户。二是多方筹资加大发展投入。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541.8亿元,全年争列国家试点示范12项,张家口城市群入选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试点,唐山市被列为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建设试点。制定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贴手段,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年促进企业融资11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49.5亿元。有序推进PPP模式,新增签约落地项目31个、投资额388亿元。三是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全面对接重大战略部署,狠抓项目质量提升,认真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全年发行3288.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支持了3400多个项目建设。四是严管快用中央直达资金。坚持资金下达和使用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1663.8亿元中央直达资金全部即时分配下达、直接惠企利民,落实项目3.36万个。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大事加快实施。坚决服从服务大局,主动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推动“三件大事”实现重要突破。一是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交通领域率先突破,筹集省以上资金292.2亿元,支持京沈客专京承段开通运营和京雄、京德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等;围绕产业领域率先突破,落实省级资金4.7亿元,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能级,打造京津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围绕环保领域率先突破,落实资金49.5亿元,支持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推动潮白河、滦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和坝上造林绿化,加快首都“两区”建设。二是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积极推动财政部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6方面23条财税政策落实,研究优化财政管理体制相关举措,激发新区发展活力;统筹省以上资金179.2亿元、安排新增债务限额630亿元,支持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制定《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改进资金分配使用,促进淀区水质稳定提升。三是保障冬奥会筹办。紧盯基础设施建设和赛前准备、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统筹转移支付、特别国债、新增债券129.7亿元,保障所有场馆和配套设施高质量完成、准备工作全面就绪、系列测试赛顺利举办,助推全省冰雪产业和张家口地区加快发展。
——积极创新政策措施,支持发展成效显著。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财政支持政策,改进资金使用方式,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省达到101.3亿元。大力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出台改革完善省级科研经费使用管理9方面25条措施,为科研人才松绑减负。优化人才引进、分配激励、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对县域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的县给予奖励,我省“分类施策推动县域科技创新”的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二是深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项财政政策,规范产业资金绩效评价,下达产业资金50.7亿元,积极支持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12%,县域特色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5%以上。三是深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下达奖励资金7.4亿元,有效激发县级发展内生动力,全省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县新增7个、达到51个。四是深入推动商贸流通大循环体系建设。围绕促进扩大对外贸易和居民消费,制定自贸试验区财政奖补政策,统筹省以上资金12.2亿元,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省新增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11个,外贸进出口增长21.5%。
——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民生福祉稳步提升。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民生支出715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8%,推动20项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国家和我省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面对2021年突发局地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紧资金筹措,畅通“绿色通道”,完善保障政策,全省累计投入疫情防控相关资金150多亿元,有力保障了抗疫物资和确诊患者救治,以及34类重点人群定期集中核酸检测。建立疫苗采购资金保障机制,落实资金97.1亿元,免费接种疫苗6746万人,着力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全省投入资金7.84亿元,为县乡配备负压救护车和核酸检测车,基层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二是积极促进稳就业保就业。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集省以上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31.2亿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92.5万人;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7.68亿元,助力企业稳岗;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申请、分配和拨付流程,撬动新发放贷款19亿元,直接扶持7100多人自主创业。三是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62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4%。其中,支持解决“三点半”难题,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23所。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卫生健康支出860.6亿元,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现职工医保市级统收统支、全省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和助残助孤工程,落实省以上资金7.1亿元,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康复、就业提供服务。落实资金105.6亿元,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和体育强省建设,保障长城、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四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连续17年提高企业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26元;连续12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74元增至79元;医保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到580元,增加30元。聚焦困难群众和重点人群,统筹省以上资金199.7亿元,保障退役军人各项权益落实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重点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范围,并对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此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省以上资金70.3亿元,改造老旧小区3057个、棚户区11万套、市政老旧管网288公里、雨污分流690公里。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生态持续改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省蓝天白云越来越多。围绕治理大气污染,投入省以上资金117.6亿元,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扫尾,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15.3%;完善“双代”运行补贴长效机制,省级财政补助年限由5年调整为9年,推动农村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争取承德、秦皇岛成功纳入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国家重点支持范围,我省实现中央财政试点城市全覆盖。围绕治理水污染,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省以上资金10.5亿元,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国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73%;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筹集资金45.7亿元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8亿立方米。围绕治理土壤污染,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等管理办法,改进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资金2亿元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植树造林投入力度,全省高标准完成营造林630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42.3万亩。同时,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创新统筹保护模式和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保持财政投入强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保障重点,保障国家和我省政策全面落实,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一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省安排衔接资金149亿元,其中省级投入70.4亿元、占到近1/2;严格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政策,全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41.4%。政府采购“扶贫832平台”完成采购额2亿元,搭建起“脱贫致富”桥梁。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及时拨付发放资金134.6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400万亩,建设农业创新驿站64个、县域智慧农业示范区20个。将中央11.1亿元一次性补贴在2日内分配下达、仅用10天就全部兑付,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影响,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全省236万农户从中受益、获得赔偿22.35亿元;争取我省纳入财政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小麦、玉米和稻谷保障金额每亩分别提高450元、400元、880元,基本做到“旱涝保收”。三是优化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落实资金3.5亿元,对示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统筹资金7.5亿元,扶持1500个村壮大集体经济;投入资金8亿元,支持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50个农业品牌建设等,扩大我省农产品影响力。四是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筹措省以上资金27.3亿元,新改造户厕141.8万座,新建美丽乡村2341个,推动82个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整合资金109亿元,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95.6亿元,促进“空心村”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国家部署,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突破,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健全财政资源统筹、财政资源配置、预算执行约束等“十项机制”,着力构建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全省所有预算单位的各类预算收支均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多次得到财政部肯定。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形成“1+18”制度体系,高质量编制部门预算绩效文本,省级选定18项专项资金、74个专项项目进行财政重点监控,围绕乡村振兴、冬奥筹办、疫情防控等23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601亿元,组织71个省直部门对125项专项资金或预算项目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41亿元,有力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出台规范PPP项目实施“十条措施”,全国PPP项目绩效管理现场会在我省成功举办。三是平稳推进税制改革。推动契税法和城建税法在我省实施,按照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税负的原则,提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减免税情形,明确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分类。四是稳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金融企业产权登记专项行动,省级59家、市级233家金融企业全部纳入系统,印发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重大事项管理清单,制定国有金融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系统搭建“五位一体”财务监管体系,促进保值增值、健康发展。
——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财政风险有效防控。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还本付息预算约束,实行“年计划、月提醒、日对账”,全省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1470.3亿元。推动各地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二是确保基层平稳运转。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189.6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598.6亿元,可比增长13.5%,有效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督促各地建立“三保”清单、优先足额安排预算,严格落实月度报告制度,先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社保缴费和县级机关单位运转经费保障情况两轮大核查,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省级先后修订完善20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完善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出台“十项措施”,梳理汇总6类25项补贴形成省级政策清单,让补贴资金“一个漏斗”向下、“一张卡”直通民心。严格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省级预算评审项目综合审减率9.2%,网上商城政府采购项目节资率3.4%。在全国率先制定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与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共同制定财政监管协同联动“十项机制”,并强化财政审计联合监督,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拼搏竞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运行和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有些市县专项债项目谋划存在不足,深度挖掘项目不够,加之有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实施进度不够快;一些地方和部门绩效理念不够牢固,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地方政府债务率偏高,偿债压力较大。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经济工作,既具有不少有利因素,也面临一些困难挑战。一方面,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省仍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态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特别是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加快实施,“三件大事”带来的强大势能正在加速释放,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省经济发展还存在产业结构偏重、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短板和不足,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挑战不容忽视,同时国家民生政策提标扩面以及支持协同发展、科技创新、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等必保事项逐年增多,财政平衡压力依然很大。我们将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坚决履行好财政的职责使命,科学合理安排2022年预算,更好统筹财政资源,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2021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2022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推动财力下沉,更好支持基层政府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作出部署:紧扣“六个现代化河北”目标、“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举全省之力继续办好“三件大事”,抓投资、上项目,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倾力做好民生工作,加快全省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当前财经运行形势,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绿色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当前和长远,有效扩大投资、扩大消费、扩大就业,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精准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安排坚持“政治引领、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科学高效,厉行节约、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为: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把保障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摆在首位,聚焦协同发展、冬奥筹办、雄安建设、疫情防控、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等,全力做好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合理确定保障重点和顺序,对最急需最紧迫的大事要事优先安排,对必保的刚性支出足额安排,对到期政策、非急需项目予以清理,并将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挂钩,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配置效率。三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管好用好债券资金,严管快用直达资金,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带动有效投资。四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开放融合、绿色低碳发展,完善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五是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做好民生政策提标扩面资金保障,支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估计困难挑战,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七是深入贯彻财税改革要求。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署,巩固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全流程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八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控,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切实保障基层平稳运行;合理安排新增政府债务规模,落实好还本付息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未来年度增支压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2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安排6.5%,预期目标4438.5亿元。这一安排是在综合分析我省财经形势、收入结构、增减收因素后提出的,既考虑了税收积极稳妥,也考虑了各级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等增支需要。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一般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4522.5亿元,收入总计896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8755.8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205.2亿元,支出总计8961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092.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补助788.8亿元,收入总计3881.4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376.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等505亿元,支出总计3881.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7.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5.3亿元,收入总计22.9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5.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1亿元,支出总计22.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3873亿元,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收入2245.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249.7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61.2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116.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810.3亿元,年末新增结余62.7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省级代编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2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收入总计4431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744.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09亿元、非税收入135.2亿元;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83.7亿元;③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902.5亿元;④市县上解收入51.5亿元;⑤一般债务收入258亿元;⑥调入资金3.1亿元;⑦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
省级支出总计4431亿元,包括:①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1132.8亿元;②上解中央支出90.7亿元;③对市县税收返还支出363.1亿元;④对市县转移支付2662.7亿元;⑤债务还本支出35.7亿元;⑥债务转贷支出14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32.7亿元,包括:车辆通行费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5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3.1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9亿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0.4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3亿元。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专项债务收入785.1亿元,收入总计817.8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817.8亿元,包括: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27.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790.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6.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收入3.3亿元,收入总计9.4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9.4亿元,包括:省本级支出预算安排4.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及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874.6亿元,包括: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收入1114.9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收入439.1亿元,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收入261.2亿元,失业保险下级上解收入3.7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55.7亿元。支出安排2016.3亿元,其中动用上年结余141.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为加快地方债发行使用,2021年12月财政部下达我省政府债务新增限额98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限额223亿元(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一般债限额13亿元、2022年提前批次一般债限额210亿元),专项债限额共766亿元(中央下达2021年剩余专项债限额26亿元、2022年提前批次专项债限额740亿元),已分别编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其中:一般债省级使用77亿元,转贷雄安新区和其他市县146亿元;专项债766亿元全部转贷雄安新区和其他市县。此外,2022年省级财政专户收入预计64.8亿元,主要是省属院校及附属高中收费收入;单位资金收入380.3亿元,主要是省属医院医疗收入、省属院校事业收入等,已按综合预算原则,全部编入相关部门收支预算。
(四)省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既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又积极有为保重点,反复梳理申报项目,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部署落地。一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件大事、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开放融合、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事项、重点领域所需资金均落实到位。二是民生政策应保尽保,国家明确要求的提标扩面资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政策支出全部安排。三是国家配套逐项配齐,逐项梳理中央政策资金、改革性经费,有配套要求的逐项落实。四是人员经费足额安排,并预留资金落实基本工资提标、规范津贴补贴等政策。五是部门事业支出合理保障,对部门履职延续性的必需支出继续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着力保障办好“三件大事”。安排90.7亿元,增长25.2%,积极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推动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着力保障冬奥会成功举办,加快建设“两翼”带动、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河北。包括:协同发展交通先行69.8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等;雄安新区建设15.3亿元,统筹用于相关项目建设、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冬奥会筹办5.5亿元,统筹用于冬奥会安全保卫、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等。
2.着力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安排94.6亿元,增长8.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冀、人才强冀战略,加快建设创新驱动、跨越赶超的现代化河北。包括:科技专项24亿元,重点用于完善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人才培养68.4亿元,重点用于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科研事业费、科技推广普及2.2亿元。
3.着力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安排115.3亿元,增长17.8%,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激励引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绿色转型。包括:推动转型升级33.1亿元,用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旅游产业、工业设计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激励县域经济发展25亿元,用于兑现促进县级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服务经济发展4.2亿元,激励引导金融企业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预内基建33亿元,用于保障重点基建项目;现代产业体系建设20亿元,用于落实执行中出台的产业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4.着力推动深化改革开放。安排48.7亿元,增长4.5%,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包括:“放管服”改革34.2亿元,重点用于市场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抽检等,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开发区建设5亿元,重点用于推进大项目、好项目向开发区集聚,支持开发区提升能级、加快发展;外贸发展4.2亿元,重点用于自贸区创新发展、鼓励进出口、扶持企业走出去等;商贸流通和开放合作4.3亿元,重点用于商贸流通体系和电子商务建设、招商引资等;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补助1亿元。
5.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安排96.9亿元,增长4.9%,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着力推进“两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包括:大气污染防治41.5亿元,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水、土壤污染防治5亿元,重点用于实施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3.2亿元,推动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造林绿化11.1亿元,重点用于植树造林、生态补偿、果品花卉、林业防灾等;国土海洋生态修复25.6亿元,重点用于自然资源监测、生态环境治理、气象灾害防治等;衡水湖保护发展0.5亿元。
6.着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161亿元,增长5.3%,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共同富裕、普惠共享的现代化河北。包括:衔接推进乡村振兴72亿元,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19.3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空心村治理等;农村综合改革10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农业供给侧改革47亿元,重点用于“四个农业”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水利建设12.7亿元,重点用于江河湖库整治、防汛抗旱、饮水安全项目管护等。
7.着力保障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安排314.2亿元,增长6.4%,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文化教育体育繁荣、精神文明的现代化河北。包括:社保就业168.1亿元,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贴补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创业等;基础和职业教育83.2亿元,重点落实学前教育、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和学生资助,幼儿园建设、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中职综合补助和教师补助等;公共卫生36.6亿元,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发展、疫情防控等应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公共文化15.8亿元,重点用于推进文化宣传、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重点文物保护、文化文物场馆免费开放等;城镇建设10.4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奖补、城市内涝治理、房屋抗震加固、省会建设等。
8.着力推动平安河北建设。安排40.9亿元,增长4.1%,加强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深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公平正义、平安法治的现代化河北。包括:公共安全34.4亿元,重点用于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司法救助等项目建设;安全生产4.6亿元,重点用于非煤矿山治理、应急救援等;部队人防、物资储备和防震减灾1.9亿元。
此外,安排预备费20亿元。省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5亿元,下降3%。包括: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98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42亿元、公车运行维护1.56亿元),下降3.5%;②公务接待费0.31亿元,下降2.7%;③因公出国(境)费0.46亿元,下降2.2%。
(五)2022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51.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9亿元、非税收入2.5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148.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5.2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93.8亿元,加上对县级补助71.4亿元,支出总计365.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6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0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加上上级补助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0亿元,收入总计262.1亿元。支出预算安排262亿元,加上对县级补助0.1亿元,支出总计262.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252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18万元,全部补助县级。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新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16.1亿元、上级补助80万元;新区本级支出安排12.9亿元、上解上级200万元;年末新增结余3.2亿元。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突出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焦“六个现代化河北”目标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健全资源配置机制,着力保障“三件大事”、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生态治理、乡村振兴等有效实施。坚决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紧跟国家最新部署,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督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地,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加强政府债券管理,指导市县加强项目组织谋划,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向项目储备多、成熟度高、执行进度快的地区倾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建立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出月报制度,推动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外贸发展的政策,强化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改进产业资金分配使用,落实好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措施,用好PPP、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工具,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税联动,科学分析研判财经形势,持续开展收入监控,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比;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制度机制,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推动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健全监控体系,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等,推动改革任务全面落地;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把各项改革要求全面嵌入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继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更好调动各级发展积极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相关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全面做好政策转换、衔接和宣传工作,确保平稳落地实施。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对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基础管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效能。
(四)坚持严格依法规范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硬化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事前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事后评价,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预算监督协同机制,积极推进财政联网审计监督,加强财政监管协同联动,提升财政监管效能。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改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五)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科学分配新增债务限额;加强还本付息管理,督促各地将到期本息足额列入预算,确保按时偿还;合理核定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防范政府债券违约风险;督促高风险地区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化解存量,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把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正负面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提升基层运转保障水平;压实各级“三保”责任,完善监控机制,延长监控链条,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三保”政策基层落地。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硬化举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同时,密切关注相关领域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履职尽责、苦干实干,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