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官网1月6日电 2022年1月3日,随着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雄县停车区东加油站问题隐患的整改完成和罚款缴纳,雄安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正式开始,这也是雄安新区设立以来开出的第一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罚单”。
根据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所属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归口统筹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职权”。从法律意义上正式赋予了雄安新区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究《条例》全文内容,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条例》相关内容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增强贯彻实效,积极推动《条例》落地。一是积极协调,理顺流程。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办理罚没许可相关手续,厘清相关人员权限职责,梳理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编制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绘制流程图、配齐执法装备、开展执法培训,为开展执法工作做足准备。二是探索模式,细致检查。采用“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工作模式,细致查找了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锁定了相关违法违规证据,并向加油站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三是逐条对标,有法可依。现场检查结束后,将问题隐患逐条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核定,并依法依规对加油站进行询问、制作笔录、界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立案、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新区应急局利用行政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而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同时锻炼了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下一步,新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学好用好《条例》,围绕“五新”目标,不折不扣地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法治雄安建设而不懈努力,全力保障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