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26条举措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2022-2025年)》。行动方案围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从8个方面提出26条措施,系统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涵盖绝大部分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供给责任的公共服务内容,同时也包括完全由市场供给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居民消费、保障等相关服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目标: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大于20%,全省护理、康复、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比2020年增加2000人以上;每千人口拥有职业(助理)医师3.5人、注册护士3.8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1个;每县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性养老覆盖70%以上的行政村,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各设区的市建成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每万人口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3.4万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
行动方案提出了8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26条具体措施,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国有房屋租金等措施,引导专业化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设立“家庭养老床位”。
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和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
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企业;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推动各地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生活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开展免费培训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
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完善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递柜、智能自助服务等终端布局,通过预约服务、无接触服务、沉浸式体验等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分领域探索建设服务质量用户评价分享平台,降低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服务精准供给。
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因地制宜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应用;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建设互联网医院,建设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智慧文旅”“智慧体育”服务平台等。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权益保障,从严治理平台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虚假广告,依法查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等违法行为和非法集资案件。
完善支持政策。落实财税政策和投资支持,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以上费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全省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鼓励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新业态。(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