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到“十四五”末
我省打造100个省级劳务品牌所有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
日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聚焦全省12大主导产业和107个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到2022年6月底,62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到“十四五”末,所有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劳务品牌,打造100个省级劳务品牌。
实施劳务品牌发现培育计划
分类型发现扶持劳务品牌。广泛开展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掌握当地劳务品牌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针对性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分领域培育打造劳务品牌。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钢铁、石化、食品等省主导产业,深入挖潜细分行业工种的用工需求,打造中高端技能型劳务品牌。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瞄准医疗健康、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生活餐饮、人力资源、养老服务、商务咨询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突出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文化旅游、都市农业等产品及服务,打造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
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技能产品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等特点,共同确定本地区劳务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形成指导目录,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精准记录每个劳务品牌的产业分布、所属行业、从业规模、市场份额、经济效益等具体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实施劳务品牌发展提升计划
提高劳务品牌技能含量。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按规定对经评价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10个左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10个左右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加强劳务协作,在供求信息对接、组织联合招聘等方面,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协作,采取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直接吸纳等方式,建立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将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作为劳务品牌优先输出就业服务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
增强劳务品牌信誉度美誉度。鼓励劳务品牌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商标专利,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便利化办理,引导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劳务品牌专利技术向标准化转化。健全劳务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劳务品牌质量和评价标准,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
实施劳务品牌壮大升级计划
支持劳务品牌创新创业。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引导各类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劳务品牌创业孵化,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优惠政策。
培育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发挥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等优势,围绕107个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立行业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动态评选机制,强化“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培育若干细分行业领域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带动本地特色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为引领,组建行业内、区域内劳务品牌联盟,推动联盟内资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市场转化,解决专业领域重大共性问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发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推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产业链环节与资源价值区段相匹配原则开展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开展上下游合作,支持吸引上下游链条企业进驻,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将其打造为县域重点产业、具有地标性的城市名片。
鼓励发展劳务品牌平台经济。积极发展“互联网+服务业”,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带动扩大就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生产”,深入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鼓励开展平台劳务众包,共享资源,加快培育劳务品牌平台经济新增长点。(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