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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2年度省本级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征收工作启动

2021-12-02 09:29:59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本级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按全年一次性缴纳,缴纳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5日。

  根据通知,企事业单位医保专管员需到医保业务经办大厅进行缴费核定后,持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开具的《离休统筹管理通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大厅申报缴费。企事业单位欠缴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时,除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外,欠费期间暂停结算离休人员就医时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准确核实离休人员参保人数,及时办结报销、清户业务,确保离休人员正常享受待遇。(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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