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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官网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雄安新区部门联合餐饮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1-24 18:17:31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雄安新区2021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雄安新区2021年雄安新区部门联合餐饮业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15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雄安新区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企业(不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二)抽查比例

  此次抽查共抽取雄安新区获证餐饮企业的5%。

  三、实施主体

  由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开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为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四、联合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

  (一)市场监管部门: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二)商务部门:餐饮业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名单抽取及派发。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登记地址分派至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2.三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负责联合商务部门,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方式

  1.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采取实地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2.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分别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新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保障餐饮企业安全卫生的有效举措,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按时报送总结。联合抽查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对发现违法行为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长效机制。三县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抽查完毕后要向上级部门提交总结,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情况,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雄安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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