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业专家:
为充实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员,提升专家队伍,经研究,定于11月8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六条规定: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财库〔2016〕198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培训
(一)培训报名
1.网上报名。此次培训以个人名义报名。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含操作手册),登录“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系统”模块,按照流程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8:30至11月30日17:00。
2.人脸识别录入。培训人员按要求完成注册后登录培训系统,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3.教材邮寄。受疫情影响,本次教材均采用邮寄的方式。报名成功后,需要教材的,请详细填写邮寄地址,工作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陆续安排教材邮寄,请耐心等待。
(二)培训课程。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解读;《河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典型案例解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及评审操作实务及其他相关课程。
(三)授课方式。培训采用网上授课的形式,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业讲解,培训课程根据录制进度实时更新上线,参培人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方可参加测试。
(四)听课方式。培训人员登录业务培训系统“在线学习”环节进行学习。具体培训时间自12月1日起开放,课程更新进度请及时关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业务培训系统的通知。
(五)培训测试。正式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培人员及时关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业务培训系统的通知。测试不通过人员,均有一次补试机会,详见后期通知。
三、专家申报
培训合格人员,根据通知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的“评审专家管理系统”模块进行信息填报。登录名为手机号码,密码为手机号码后六位。申报时除需要填写基本信息外,还需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和职称证书扫描件等。
四、审核入库
专家申报信息后,由所在地设区市财政部门初审,省财政厅复核后,即可入库,入库成功,将收到短信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网络培训技术支持热线:4007809998(转)9,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二)请关注“河北政采大讲堂”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