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容东片区回迁期间和群众入住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将相关车辆禁限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及范围
金湖街(不含)以北——甘棠路(含)以东——乐民街(含)以南——渥城北路(不含乐安街至金湖街路段)以西内合围的所有居住区道路(不含建设区)。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1、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辆早5时至晚11时禁止驶入。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3、农用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无牌证电动四轮车24小时禁止驶入。
三、以下车辆不受禁限行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2、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备案方可通行。
四、临时通行
确需在禁限行时段通行的黄牌货运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违反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容东片区限行区域通行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取证,依法处罚。
六、本公告自2021年10月30日起施行。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