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雄东片区A单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及时投入使用,决定招聘18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及名额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名,详见《雄东片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河北雄安新区户籍(含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龙化乡)或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父母或者配偶如为雄安新区户籍(含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龙化乡)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配偶户籍迁入、结婚登记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社区卫生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中医、临床、管理岗位年龄在40周岁(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征迁村安置对象或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已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具体详见《雄东片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7.正在读研或规培,未取得毕业证书或规培证的,不得应聘。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雄县政府综合楼521房间。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12日17:00。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审核: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整体拆迁村的安置对象需提供所在村和乡镇证明。
(4)非雄安户籍的雄安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工作证明。父母如是雄安新区户籍的,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如是雄安新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12-5561515。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3.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证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智源招聘考试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职称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大专)、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智源招聘考试网通知,请注意查询。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智源招聘考试网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两年。合同期满结束,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
5.目前,雄东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由雄县医院代为管理运营。后期,拟委托北京优质医疗资源运营管理。合同期内如运营管理主体明确,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自动解除合同关系,经运营管理主体另行考核择优录用,未经录用的由雄县统筹安排。
6.雄县医院代为管理期间,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薪酬参照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工资标准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