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不得新增设立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已申请筹设但尚未设立的学校实行停止或转设办理程序等。
【雄安之声】雄安新区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
2021-08-11 20:25:38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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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不得新增设立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已申请筹设但尚未设立的学校实行停止或转设办理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