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安新县各商超、医疗机构、药店有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规范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对全县各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有关经营者应积极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三、各有关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四、各有关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各有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对于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鼓励消费者对我县辖区内有关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12315”免费维权热线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