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公告
经调查,北京市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3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换乘并短暂停留,与上述3名密切接触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公共场所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3人的详细轨迹如下:
季某某,2021年7月25日19:57至20:46期间在石家庄火车站4B检票口附近候车,随后20:46乘坐D1643次列车(08车厢05C座位)前往衡水。
牛某某,2021年7月25日19:57至21:30期间在石家庄站16B、17B检票口附近候车,21:30乘坐G4808次列车(02车厢01A座位)前往北京。
王某某,2021年7月25日19:57在石家庄站下车,20:10-20:30左右乘20路公交车从石家庄站上车,在石家庄北站下车。在石家庄北站站前广场等候,随后进站于22:47乘坐Z277次列车(02车厢10号下铺)前往银川市。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3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0311-86034744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邯郸市丛台区
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公告
2021年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现急寻郭某某同乘人员,活动轨迹如下:7月28日乘坐G6275次列车11车厢由石家庄至邯郸东,中间经停邢台东站。
请以上同时段与郭某某同车厢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大名县
大名县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7月29日,大名县疾控中心接丛台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北京确诊病例刘某同乘人员陈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紧急寻找陈某某密切接触者。
丛台区疾控中心反馈:陈某某已在丛台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陈某某活动轨迹:
7月26日23:00在大名县广晋路西段路北聚鑫牛肉汤吃饭,吃完饭后入住大名府路与府西街交叉口往北路东全季酒店。
7月27日早在全季酒店就餐,8:20自驾车前往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全天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区域活动(中午点的外卖)。22:00前往聚香阁涮牛肚啤酒鸭饭店吃饭,大约7月28日凌晨1:00吃完饭,后回全季酒店。
7月28日8:30送朋友张某某到大名县城管局后,大约9:50到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停留5分钟,10:15返回到大名县城管局,10:30到城管局三楼与朋友张某某一起返回全季酒店,11:00在全季酒店办理退房,11:30在全季酒店北边凉皮店吃饭,12:00返回邯郸。
现急寻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陈某某有接触人员,在大名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大名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县域外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采取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0310-6580812
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成安县
成安县紧急寻找密切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2021年7月29日晚10时,我县疾控中心接上级推送协查信息,我县居民孙某海为7月26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果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孙某海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孙某海于2021年7月25日18:14从郑州东乘坐G486次列车(5车厢9B座),19:10到邯郸东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出站后乘出租车到商城镇中郎堡村,19:58到家未外出。
7月26日10:00-11:00到郎堡大酒店买菜,11:00往商城镇孙横城村看望父母,13:00自驾车返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7月27日9:00左右骑电车去成安运城小区姑姑家,14:20分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7月28日8:00左右开车去成安东城大道菜市场粮油门市买米,9:30左右到美食林春天百货购物,10:10离开美食林春天百货回家(中途到祥和顺大酒店买菜),11:00左右去大郭庄亲戚家,14:00回中郎堡家,15:00送女儿去南郎堡幼儿园,返回家中无外出,18:00去南郎堡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未外出。
7月29日8:00送女儿去南郎堡幼儿园,回家后未外出。14:00开车去成安西关口往南路东(新兴眼镜店)配眼镜,后去苏泊尔专卖店购物(一环往东路南)。15:30到北郎堡卫生院打新冠疫苗,返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孙某海接触的人员,看到通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5238326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唐山市古冶区
唐山市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无症状感染者次密接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
广大居民:
2021年7月29日18:16,古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协查函,函称7月18日袁某、刘某某在张家界天门山与大连市赵某娟等三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一缆车,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我区居住人员邓某某为同乘动车人员,接函后我中心立即进行核实并进行了流调。
邓某某,男,工作地址:滦州市东海特钢,在范各庄镇77楼租房居住。目前回原籍秦皇岛。
7月22日22:24-23:05由天津西站到唐山站,下车后由车站揽客人员拼一白色轿车去丰润区唐山北站,一起拼车还有2人,邓某某先在唐山北站下车,另2人继续乘车,停车场取车后自驾车回古冶租住地,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7月23日至27日,从租住地自驾车每天7:30左右到滦州市东海特钢工作。
23日7:30左右在厂门口对面商店买东西,17点多在茨榆坨加油站加油约10分钟,后到范各庄镇天兴超市买东西约5分钟,回租住地未外出。
24日7:30左右在厂门口对面商店买东西,17点多在范各庄医院北一小吃部就餐半小时,回租住地未外出。
25日7:30左右在厂门口买饭后又在厂内二门处东海超市买东西,18点左右在租房附近买了炒饭拿回租房处,未外出。
26日7:30左右到东海特钢,在厂门口对面商店买东西,晚上7点左右与4名同事在范各庄镇77楼附近一起烧烤,打台球,回租住地未外出。
27日7:30左右在厂内二门处东海超市买东西。13点左右到厂门口对面买东西后,开车回租住地,15点左右开车回秦皇岛。
由于曾接触密切接触者,该居民已被户籍地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古冶区防控办联系电话:3515868
古冶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3528551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雄县
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2021年7月28日18时50分,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张家界返回人员翟某某、王某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25日从长沙乘G294次12车09A\09B,15:30左右到保定东站下车,之后由滴滴顺风车送至雄县滨河小区;17:21二人进入到滨河小区永昌慧购连锁超市买水果,17:25离开超市。
7月26日乘旅游公司专车到雄县高速口,之后转乘大巴车(车牌号:冀FE7582)到秦皇岛,入住北戴河区西古城村农家院(隽秀旅馆)。
7月27日到秦皇岛碧螺塔海上酒吧公园拍婚纱照,19:00左右乘大巴车(车牌号:冀FE7582)返回,23:30左右到达雄县,之后乘旅游公司专车回到滨河小区。
7月28日15:30左右,二人自驾到雄县中医院做核酸检测;15:53进入华莱士(人民大街店)点餐,16:00离开;20:00由专用负压救护车接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以上时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接触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县防控办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社区管理等疫情管控措施,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定点医院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雄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0312-5812427
0312-5817427
2021年7月30日
涿州市
涿州市防控办关于北京新增2例京外关联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及健康提示
7月28日0时至7月29日12时,新增2例京外疫情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湖南张家界返京人员。
上述确诊病例7月25日乘坐G486次高铁5车厢于20:59经停涿州东站,该车厢的乘客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请乘坐该车次列车其他车厢在涿州东站下车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不要自行用药,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以免延误诊疗。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带病上班,并向单位报告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涿州市防控办
2021年7月30日
定州
定州1名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公布
2021年7月30日晚20时,定州市疾控中心接协查函,函称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果于7月25日9时50分从益阳乘坐C8875次列车前往长沙。我市赵某与该确诊病例为同车厢人员,按照防控政策,赵某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经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赵某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5日乘坐K7726次列车,21时25分在定州站出站,出站后与朋友前往中山西路市供销社对面的哈尔滨烧烤店就餐,23时左右滴滴打车返回家中。
7月26日白天上班,晚19时在明月店镇天和园社区又聚餐厅就餐。
7月27日白天上班,晚20时20分到达明月店镇政府东边的烧烤店就餐,后前往明月店镇速8台球厅,23时返回家中。
7月28日白天上班,晚20时左右到达明月店镇政府东边的烧烤店就餐,后前往明月店镇速8台球厅,23时30分前往定州市明月北街加州红KTV。
7月29日凌晨3时在建设街李先生牛肉面(大世界综合体店)就餐,凌晨5时左右返回家中。晚20时在商业街重庆鸡公煲店就餐,后开车返回家中。
7月30日下午到达火车站,离开定州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上述时间与该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市疾控中心、防控办及所在乡镇(街道)主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市防控办电话:0312-2328260
市疾控中心电话:0312-2560151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