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与“河北福嫂·燕赵家政”融合发展
符合条件的“河北福嫂”可建家庭托育点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河北福嫂·燕赵家政”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与“河北福嫂·燕赵家政”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服务品牌。意见提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妇女纳入“河北福嫂·燕赵家政”品牌覆盖范围,融入巾帼家政品牌中的“福嫂”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设母婴课堂、早教指导、家长课堂等栏目,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面向京津发掘市场潜力、培育专业人才,做好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河北福嫂”先进典型人物培树工作。
搞好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根据意见,我省将通过入户服务、亲子活动、育儿沙龙等方式,倡导母乳喂养,组织开展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活动,加强“河北福嫂”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鼓励家政培训机构增设婴幼儿营养健康、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婴幼儿照护等方面的培训。鼓励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河北福嫂”进入具备幼儿教育、健康护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基础的高等和职业院校学习进修。支持“托育服务实训基地”与有条件的“巾帼家政基地”“巾帼家政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开设婴幼儿养育、早期发展指导、婴幼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心理发展、疾病防控、健康护理等课程,为有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意愿的“河北福嫂”提供培训服务。
加强协调配合,促进融合发展。意见还明确,在“妇联约你学家政”系列专题宣讲活动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内容,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在品牌连锁、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幼儿园托班、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四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建设中,引入取得保教师、育婴师、保育员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河北福嫂”就业,不断扩大试点规模,支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的“河北福嫂”提供工作岗位。支持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的“河北福嫂”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工作。支持具备保教师、育婴师职业资格,且符合条件的“河北福嫂”提供家庭小型化托育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点,就近为有需要的家庭开展全日托、临时托、计时托服务。(记者 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