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至6月全省空气质量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好
全省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
从省政府新闻办7月22日召开的“河北省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至6月,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5,同比下降9.7%,为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最好水平。
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1至6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超年度目标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9.1个百分点。其中,4、5、6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连续三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省6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全面改善。除PM2.5以外,全省PM10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二氧化硫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二氧化氮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3%;臭氧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下降幅度,分别高出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降幅4.0、14.3、4.3、19.6、9.4个百分点。
优良天数持续增加。今年上半年,受沙尘影响,全省损失优良天16天,增加重污染天5天。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扭转了不利影响,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22天,同比增加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7天,同比减少2天,实现了优良天持续增加、重污染天持续减少。
重点城市改善明显。8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均实现改善。其中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下降幅度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降幅1.8个百分点。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20名中,我省占6个。4个重点城市“退后十”取得积极成效,邢台、邯郸市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石家庄、唐山市排名位次同比提升。
坚持治本攻坚,全面落实十条措施。大力压减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全省关停3家钢铁企业及其他企业高炉15座、转炉11座,关停燃煤机组3台、独立石灰窑19家、砖瓦窑企业51家;关停4.3米焦炉7座,退出产能210万吨,石家庄、唐山市实现4.3米焦炉清零。严格控制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承德、秦皇岛市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其他城市大力推进“双代”改造扫尾工程。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重型车辆国六排放标准,达标整治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7234辆。加强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完成钢铁企业深度治理项目368个,提标改造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炉窑436台。组织开展臭氧污染“夏病冬治”,504家企业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942家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1574家企业实施末端提升改造,有效减少VOCs排放。强化扬尘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攻坚行动,发现整改各类问题4900余个。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域全时段严防死守,核实处置火点3228起,同比下降54.7%。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将全省6万余家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督察执法监管。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3个。组织开展2020-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扬尘污染、涉VOCs企业帮扶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对3755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在线监测问题3700余个。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在线监测数据、分表计电、远程执法、热点网格推送及其他非现场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6万余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000多个,精准识别、精准打击环境违法问题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协同推进,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全省碳排放情况开展摸底调研,科学、系统、稳妥推动碳达峰工作。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精准实施绩效分级,对47个行业3.6万家绩效分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将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型企业、军民融合发展企业及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4955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保障正常施工和生产,严禁环保“一刀切”。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与1.27万余家企业结成帮扶包联对象,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环境问题。成立14个督导帮扶组,驻市开展常态化督导帮扶,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