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气象部门预报,2021年7月17日至19日,我省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暴雨到大暴雨过程,局地降雨量可达特大暴雨。为有效应对此次强降雨过程,经研究,省防指决定自2021年7月17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在位,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等盯防,及早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要指导地方加强对尾矿库、小型水库、旅游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点、城市低洼易涝区的排查,提前撤离涉水涉河在建工程项目人员和设备,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7月17日,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7月17日至19日海河流域中部及西南部将有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最大雨量可达300毫米至400毫米,强降雨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沿山及山前。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17日18时,在石家庄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市、各单位要上岗在位,做好雨水情预测预报、水工程调度、值班值守等相关工作。(记者潘文静、赵红梅 通讯员张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