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11项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由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实施,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加强监测,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监测三种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工作方案对监测对象的定义范围、监测方式、认定程序、不予认定的情形以及监测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我省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在细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3种监测方式的基础上,我省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入户核查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初审、县级比对审定的步骤履行认定程序。
在监测管理方面,县乡村逐级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逐户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定期采集基础信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管理。
工作方案还规定了标注风险消除的情况,明确了风险消除程序和风险消除后续管理。对经过帮扶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按“怎么进怎么出”的要求履行民主公开验收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标注“风险消除”。
同时,我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从11个方面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工作方案提出,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协调会商,对症下药确定帮扶措施。严格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各种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监测帮扶到位。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针对监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我省提供11个方面的帮扶,包括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扶贫项目资产帮扶、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社会帮扶、扶志扶智。
在产业帮扶方面,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科技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项目,优先向监测对象倾斜。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带动其参与生产经营,拓宽增收渠道。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解决生产发展和农产品积压等难题。
在就业帮扶方面,通过稳岗就业、技能提升、公益岗位帮助监测对象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对有组织输出务工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微工厂”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考核评估
防止返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制度保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乡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协调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强化政策支持。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以及主动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对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究问责。
减轻基层负担。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市县及以下一般不新建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防止层层加码,减轻基层负担。(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崔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