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我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
近日,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从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覆盖乡村,智能法律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多元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初步形成,乡村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乡村治理法治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地区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根据实施方案,活动包括4项主要措施。
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司法所,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引导、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采取巡回服务、远程服务等方式,向偏远乡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困户、因病因灾致贫户,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政策,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创新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的“三办”工作方法,推广精准服务,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
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组织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乡村企业“法治体检”“100+100党支部结对”“公证进乡村”“鉴定机构进农村”“抓实调解促和谐”等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九建”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乡村普法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韩雪莹、席国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