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雄安之声】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调整
2021-06-28 20:38:31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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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