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雄县实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雄字[2020]6号)《雄县河湖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和我县实际情况,鉴于人员变动,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县级总河湖长及县级河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详见附件。
雄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雄县实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雄字[2020]6号)《雄县河湖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和我县实际情况,鉴于人员变动,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县级总河湖长及县级河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详见附件。
雄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