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防办印发《河北省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落实防汛备汛措施 确保全省安全度汛
近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河北省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通过建立统一指挥、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压实防汛抗旱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科学调度洪水,全力抢险救援,确保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不垮坝、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标准内洪水不垮坝、主要堤防不决口、蓄滞洪区分洪滞洪不死人,确保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安全,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我省在预防准备阶段做好9项主要任务,包括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压紧压实各项责任、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开展培训演练、推进防洪工程建设、确保重点区域安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舆论宣传教育。
在防守应对阶段,我省要做好8项主要任务,确保全省安全度汛。
适时组织会商研判。遇有强降水过程,组织水利、气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商,预测雨水情发展趋势,分析灾害影响区域和程度,评估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研究防范应对措施,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信息,开展短历时滚动预报,强化降雨落区、量级预报,提高预警精准度。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协同工作,在各频道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和安全提示工作。对突发性暴雨和山洪地质灾害,地方人民政府提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规定条件和雨水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升级、降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指导各地和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险情灾情解除后,及时发布通知,结束响应。
提前组织群众转移。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原则,有应急转移任务的村提前确定避险场所。发生山洪灾害、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灾情或需要启用蓄滞洪区时,地方政府负责,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各级防办及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指导和救助支援工作。
加强防洪工程调度。水利等部门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科学调度洪水,利用好雨洪资源,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水库调度要发挥好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河道调度根据实际行洪能力,确保主要堤防不决口,尽可能将洪水引调到少水流域和干旱地区;蓄滞洪区调度按照预案要求,要控制淹没范围,合理蓄洪滞洪。
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坚持属地为主原则,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当地防指具体落实。省防指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或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防指)支援请求,统筹物资、队伍、装备支援,并适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做好指导工作。发生重大灾情险情特别是发生流域性洪水时,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工作。
协同做好灾后处置。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协作,共同做好灾害影响评估、转移人员回返等处置工作。指导地方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修复、倒损房屋修建等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严格防汛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信息收集、预警发布、汛情研判、指令传达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对重大汛情险情灾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村组和小型水利工程值班工作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省防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力亲为,落实落细防汛备汛措施。汛期尤其是主汛期,各地要通过视频会商系统实时调度或电话、短信“点对点”提醒等方式,适时对重点县区、乡村和小型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危险村、城市低洼易涝区进行调度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和统筹协调,对玩忽职守、违抗指令、失职渎职,或因应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责问责。(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