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新措施支持就业创业
我省推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绩效评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有效促进全省创业担保贷款的开展,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在全国率先印发《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构建了一整套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引导市县有关部门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地落实。
暂行办法明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绩效评价由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原则上以一至三个会计年度为一个完整评价期。适用于各市县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和承担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担保机构。
全面建立制度指标体系。围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暂行办法按照可比性、全面性、系统性、操作性原则,分别制定了政策产出、体系建设、风险控制、基础管理等绩效指标框架,绩效评价采取百分制和特殊加扣分。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对各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按得分进行排名。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级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定等次为“良”及以上的市(县、区),在奖补资金分配时给予重点倾斜。(记者贡宪云 通讯员胡德仁、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