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
河北省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为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已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本次推荐申报主要针对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重点推荐范围包括新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前六批中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优先增补国家级非遗项目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推荐单位在以上四个重点推荐范围内,每一项目推荐数量1人;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确因传承工作需要,需要增补的,每市增补数量不超过5人。
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报,同时将相关实体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邮寄办窗口,两者缺一不可。7月19日至23日,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bzwfw.gov.cn/art/2021/4/30/art_21290_1587190.html)进行平台申报。平台申报咨询电话:0311-66635222/66635233/66635333。(河北日报记者曹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