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一号)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决定任命:
付红瑜同志为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其为代理县长。
现予公告。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二号)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任命:张志洲同志为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现予公告。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三号)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任命:董伟同志为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现予公告。
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