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雄安新区安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国向同志为安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苏浩宇同志为安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许宏杰同志为安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焦国宏同志为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检察长。
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任命李国向为安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现予公告。
安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审议和表决,任命许宏杰为安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现予公告。
安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经审议和表决,任命焦国宏为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安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