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为激励先进,树立标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优秀等次单位通报如下:
一、市政府(5个)
衡水、唐山、沧州、保定、承德市。
二、省政府部门(12个)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外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中直驻冀单位(3个)
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
四、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共30个)
(一)县(市、区)政府(16个):石家庄市鹿泉区、高邑县、兴隆县、张家口市崇礼区、秦皇岛市海港区、唐山市丰南区、文安县、唐县、涿州市、任丘市、深州市、邢台市襄都区、平乡县、涉县、临漳县、雄县。
(二)市直部门(14个):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张家口市公安局、秦皇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廊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保定市公安局、沧州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财政局、邢台市公安局、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定州市司法局、辛集市卫生健康局。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时代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站在新起点上,迈好第一步,实现新突破,走好新征程,取得新成绩,至关重要。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敢于争先、勇于拼搏、善于创新,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更高定位、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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