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
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14日召开的河北省实施河湖长制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出台《河北省2021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今年全省河湖治理的三大目标、十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河湖长履职再强化、制度约束再强化、任务措施再强化,进一步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打造清洁、通畅、安全的河湖空间。
按照系统治理河湖的理念,提出三大目标
在河湖治理管控方面。坚持综合治理、常态管控双向发力,进一步扩展河湖清理整治成果,到2021年年底,做到江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达标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重要河湖岸线基本实现依法、精准、从严管控。河湖清理整治实现常态化、规范化、长效推进。河道砂石私挖乱采、无序开采基本杜绝,实现治河与采砂整体推进。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水岸同治和源头治理,2021年年底,做到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全覆盖、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全覆盖、视频监控信息化全覆盖。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超过50%,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在水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坚持补水与治理、保护与修复相结合,突出重点河湖、重点区域,2021年年底做到河湖生态补水16亿立方米;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白洋淀湖心区水质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明确今年河湖治理的十项任务
巩固河湖清理整治成果。深入推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清存量、遏增量”。
强化河道采砂长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按照治河为主、采砂为辅的思路,先治河、后采砂,不治河、不采砂,全面上收采砂审批权,严格实行采砂清单管控。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编制完成全省河湖保护名录,组织市县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督和管理。
推动河道综合治理。对行洪能力不达标的河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河段、江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河流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河湖清理,有效改善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系统推进农村河湖综合治理和水系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村水系样板。
强化河湖水污染防治。全力抓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分类施策,制定达标方案,加大污染源管控力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深化水污染物减排,推进新设立工业园区建设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加快乡村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优先完成临河傍湖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
强化河湖水生态修复。向重点河湖实施生态补水;加强白洋淀补水、治污、防洪一体化建设,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加强潮河、官厅水库、白洋淀、南大港、衡水湖等湿地保护工作。
推动典型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示范河湖、落实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典型经验。
强化河湖执法监管。建立河湖警长制,加快推进已承接涉水相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执法工作落实落地,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交办处置机制。
打造智能化河湖监测预警平台。以构建全覆盖、全天候、智能化的全省河湖视频监控系统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网络安全、运行可靠、实用好用的原则,依托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打造集河湖汛情监控、水域岸线监控和输水线路监控于一体的远程化、可视化、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为全省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及供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撑。(记者 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