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等部门近日发布多则通知,核定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核定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及核定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试行收费标准↓↓↓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20〕188号),经研究,现将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客车、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实施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00号)执行。
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
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通知自收费之日起执行,收费标准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请你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0日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20〕189号),经研究,现将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客车、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实施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00号)执行。
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
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通知自收费之日起执行,收费标准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请你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0日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20〕202号),鉴于该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发生变化,发债主体及规模无法认定,难以准确测算成本,不具备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条件,经研究,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建设里程75.032公里,收费里程72.326公里)暂按试行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待项目发债主体及规模最终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正式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收费标准
综合考虑项目技术水平、建设成本、交通量、收费年限、企业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试行收费标准如下:
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900号文件执行。
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
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通知自收费之日起执行,收费标准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3个月,请你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