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扶贫办《关于提前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说明》文件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基础上,经雄安新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三县推荐、所属单位公示,报经河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并同意,确定高立春等10名个人(另含1名备选对象)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等9个集体(另含1个备选对象)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4月24日(5天)。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4月24日18时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雄安新区扶贫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电子邮箱:xaxqggfwjmzz@126.com
监督电话:0312-5621079
通讯地址:雄安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26室
附件:1.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2.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雄安新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