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讨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副主任焦彦龙、王晓东、王会勇、张妹芝,秘书长曹汝涛出席。
会议指出,4月1日起,《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制定这部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王东峰书记在雄安新区调研检查时提出的要求,依法持续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配套制度,架好法律法规和工作落实之间的连接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保障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要积极履职尽责,联合京津晋三地人大开展执法调研,促进四省市协同发力,推动《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记者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