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政发〔2021〕1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责任分工不公开)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住同步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体制机制改革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优势,瞄准高端特色服务贸易领域,对接高标准服务贸易国际规则,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创新发展模式、健全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大胆突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的雄安样板,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贸易创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经过3年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高端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集聚一批产业,形成一批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体系等方面形成一批创新试点经验,服务贸易对促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为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中国服务”的国家品牌筑造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扩大开放和对外合作
1.积极探索开放路径
落实国家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教育、金融等重点领域有序开放,营造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和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积极争取《外商投资法》规定的特殊经济区域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试点。
2.有序拓展服务贸易开放领域
拓宽合作领域,逐步实现对金融领域负面清单以外事项实行内外资统一管理。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允许新区合格投资者按规定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推动与香港、澳门等地合作设立跨境基金,吸引合格境内外投资机构落地新区。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新区投资。推动在国际服务贸易业务方面有优势的银行在新区设立本外币离岸金融业务管理总部,吸引大型央企设立跨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
推动适度放宽专利代理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和合伙人的限制,制定出台引进国外知名专利代理机构的资助补贴政策,推动中外双方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合作。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外籍人士从事专利代理相关政策,将取得专利代理职业资格纳入吸引外籍人才在新区就业的优惠条件和措施,鼓励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增加外籍理事。探索新区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允许港澳与新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内地律师受理、承办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服务。允许港澳与新区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以本所名义聘用港澳和内地律师。进一步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申请开展国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并适当降低参与试点的外籍律师在中国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少于3年的资质要求。探索放宽港澳专业人才执业资质,复制推广北京与港澳专业资格“一试三证”评价模式,即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职业资格认证、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将港澳专业人士在港澳从业经历视同内地从业经历。
3.全方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积极引入高精尖行业细分领域国际知名展会、论坛,汇聚创新要素资源。依托雄安国际健康论坛、河北国际工业设计周、金芦苇工业设计奖等重大品牌活动的举办,提升对外开放度,搭建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交流平台,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源,加快培育健康产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业。组织服务贸易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活动,加强与国际交流合作。推动金融领域开放型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国际合作平台落地。在与港澳、英国伦敦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中东、新加坡、日本东京等亚洲金融中心的合作。
(二)加快探索新业态和新模式创新
4.积极打造创新平台
开展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园区创建行动。推进雄安核电中心、雄安中关村科技园、雄安启迪国际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建设,打造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中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进全面创新,加快国家级创新载体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加快中科院雄安创新研究院、雄安产业技术研究院、区块链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依托金融岛、总部商务区、创新坊、互联网产业园、科学园、特色小城镇等功能片区,承接和培育一批附加值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企业。推动离岸金融、供应链金融、保险业+再保险业、资管公司集聚发展。打造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资源对接平台,结合服务贸易产业发展重点,定向孵化培育服务型社会组织。简化社会组织验资环节,优化服务,提升线上办理能力。创立艺术创研中心。谋划设立雄安版权专业服务平台。
5.持续探索数字贸易发展
大规模全领域集成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全域覆盖的5G网络。建设城市物联网统一开放平台,构建全域覆盖的物联感知体系和数字标准体系,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城市中的综合应用,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开展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技术应用示范。鼓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依托“雄安大脑”,探索建立雄安特色的数字贸易交易规则和标准,全面挖掘数据潜力,提升数据可贸易性。推动发展跨境电商、大数据交易、人工智能、数字内容、社交媒体服务等数字贸易,打造数字贸易生态圈。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托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推动建设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大数据交易、数据中心和数字内容等高端数字化贸易业态。
6.深入推动“数字+金融”创新融合发展
结合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产融创新合作平台。参与法定数字人民币研究和试点工作,推进数字货币研发与智能城市建设、数字身份体系构建有机融合,拓宽数字货币应用场景,探索数字货币应用新模式。推进5G、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度应用,支持金融机构采取移动互联网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金融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引进并培育一批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金融科技企业,推动一批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具有引领性的金融科技项目在新区试点运行。
7.推动其他领域创新发展
开展“互联网+”行动,推动医疗、教育、旅游等领域提供线上服务。发挥数字技术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新动能培育行动,培育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支持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通过适时承办涉外电影节展活动,持续对外讲好雄安画卷徐徐铺展的故事。坚持多国别、多类型、多题材的原则,鼓励与国际知名电影企业和优秀电影人才开展合作。
(三)建立健全普惠高效的支撑体系
8.打造一批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结合数字经济特点,为新区和京津冀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和经贸服务。积极与国内优质评级机构对接,争取在新区设立信用增进公司及分支机构,为新区企业股权融资、信贷融资、债券发行等业务提供信用服务。在中国雄安官网等平台开设服务贸易专栏,提供信息交流、维权保护等功能和服务。
9.着力优化法律服务机制
申请探索开展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签发服务贸易项下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试点工作,研究证明书签发规则。探索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开拓现代服务业领域仲裁业务。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新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国际投资、贸易等仲裁业务,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探索建设金融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业务法律服务中心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10.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支持服务贸易企业与落户新区的重点高校通过联合办学或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方式,建立全国服务贸易创新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开展双向挂职交流。探索制订雄安新区外籍人士就业指导目录,完善重点领域外籍人才认定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硕士留学生申请来华工作许可。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内的服务贸易从业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四)强化政策激励和支持
11.强化财税支持
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充分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范围内,重点支持新兴服务出口;按照《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对新区内进口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服务给予支持。研究设立雄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关键领域、重点企业的支持。支持新区服务贸易企业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大做强。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出台融资租赁发展支持政策,争取吸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落地新区,形成融资租赁产业集聚效应。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制度。
12.完善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引导新区金融机构以新区企业各类资产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等金融创新产品。允许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为疏解到新区的科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制定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方案和税收支持政策,推动在新区率先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公募发行试点。根据新区项目类别和资金需求特点,组织开展银团贷款、联合授信或其他创新类金融产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服务贸易企业风险特点,创新开发保险产品,适当放宽承保条件,扩大服务贸易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更好满足服务贸易企业的风险控制及融资需求。推动金融企业与各服务贸易相关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根据产业发展潜力,给予园区意向性授信额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贸易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和服务,为服务贸易“轻资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五)推动监管模式创新
13.优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
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推进综合性、功能性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金融监管框架。结合新区数字身份体系建设,开展金融科技监管试点,加速以区块链为核心的金融科技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应用,打通信息链、支付链、诚信链、金融链流通渠道,全面支撑供应链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推动“智慧海关”监管。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对“两头在外”的研发、检测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制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数据流通备份审查管理办法、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与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医疗器械事后监管,通过重点检查、重点监测、重点抽验和信息公开等手段,加强对注册人履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上市销售与服务、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医疗器械召回等情况监督管理,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督促受托生产企业严格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落实涉白洋淀流域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动涉白洋淀流域环资类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为新区生态绿色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14.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大力推进“5G+人工智能(AI)”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依靠科技力量提升审判质效。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改革,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依托新区数字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监管服务功能。完善事前信用承诺制,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拓展市场经营信用承诺类型,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应用。构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加强公平公正监管。健全事后信用奖惩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完善信用奖惩对象管理机制,开展失信惩戒,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督管理,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加快审批、简化监管,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加强监管。
(六)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
15.强化统计分析与监测
依托新区智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打通数据流通渠道,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贸易统计平台,建设面向服务贸易全领域的统计评价和全口径统计直报体系,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统计分析机制。落实《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依托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并扩大覆盖面和统计范围。通过部门日常统计、重点企业直报、公共平台采集、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统计等多样化方式采集服务贸易数据,努力实现应统尽统。建立统计监测数据核查、退回和通报制度,提高数据采集和应用质量。建立服务贸易促进和扶持政策落实与企业服务贸易数据填报入库挂钩制度。
(七)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6.搭建便捷的服务贸易平台
积极推动雄安银行、雄安证券、资本市场学院(雄安)等机构设立。为民间资本在新区设立科技、健康、养老等专业性法人保险机构以及与保险相关的养老服务、医疗健康等产业进入新区创造条件,有序布局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登陆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谋划建设雄安数字交易中心。针对重点科研机构,推动科技人员往来畅通、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研仪器设备通关便利、大型科学设施和科技资源共用共享,同时加强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自然科学类)的保障服务。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内科研机构、研发或生产型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或零部件(非诊断试剂),进行Ⅰ类产品(重点产品)和Ⅱ类产品(一般产品)分级管理。对信用记录良好、追溯体系完善、进口申报批次较多的中国强制认证(CCC)免办企业,探索实施自我承诺便捷通道,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17.促进人员跨境流动和工作生活便利
高标准设立新区出入境办事大厅,实现跨层级“一窗通办”。创造条件落实国家关于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各类高层次外国人才停居留政策和出入境便利举措,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关于整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的相关部署,便利外国人来新区就业。允许台湾居民在新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在本地区执业。开展面向港澳的高级经济师、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可。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聘用的“高精尖缺”外国人才,经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照外国人才(A类)享受工作许可、人才签证、居留许可等证件办理及社会保障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为境外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才领衔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外籍人才任职结束,达成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回国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大陆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推进京津冀外籍人才流动政策互通、信息互联,研究推进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地域范围互认,给予原工作地许可证注销过渡期。率先推动移动支付、消费服务等便利化,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品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方便境外人士在国内消费。率先推进便利外国人在中国使用移动支付试点。
18.推动资金流动便利化
加强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合作,根据新区建设资金需求进度和规模,安排新区企业通过国内外两个市场及时发行各类人民币或外币债券。协调提高雄安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外债发行额度。协调落实外债额度备案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区企业资本金结汇、发行外债等方面提供创新服务。研究探索外汇管理转型升级,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功能,争取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探索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推动跨国公司总部进行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实行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对跨境支付牌照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增加新区跨境支付牌照的许可数量。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针对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依照本币优先原则,指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快速发展。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内资和外资机构依法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国内人民币银行卡清算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19.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进中国(雄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面向重点产业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等联动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积极引入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产品供给,打造雄安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宣讲、教育培训、数据查询和企业服务等业务。组织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八)深入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
20.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成立由雄安新区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大部门制与扁平化管理优势,建立服务贸易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决策、督查督办、通报等制度,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作用,压实各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将服务贸易试点工作纳入新区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考核指标,同时建立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发挥雄安新区智能城市优势,建立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库,构建信息动态反馈解决机制,及时了解重点联系企业诉求,协助企业破除在生产经营、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建立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纽带。
21.深化服务贸易领域“放管服”改革
推进“一枚印章管到底”,制定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一件事”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行“一窗办理一次提交”,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通行业部门垂管系统,深化平台功能,实现新区政务服务同系统、同部署、同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推动河北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更多服务贸易事项拓展,将服务出口退税申报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环节拓展,逐步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实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改革,取消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省银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探索国际通用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模式,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动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落实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资质名称和管理要求。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可直接在石家庄海关办理。积极申请自由类技术进出口登记备案管理权限。落实外资旅行社设立审批最新要求,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进医疗机构审批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证照发放,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优化健康服务业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三、工作保障
22.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
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强化对重要任务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商务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目标落实。综合运用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和公众监督等方式,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推进试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