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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八部门联合发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提倡采用植树献花等方式文明祭扫

2021-03-29 09:55:08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河北八部门联合发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提倡采用植树献花等方式文明祭扫

  随着清明节临近,群众踏青祭扫活动增多,火灾风险增高。为提高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火灾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8部门联合发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各社会单位进行明火作业时,要及时清理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遇有大风天气,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加强防火巡查。

  居民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发火灾;春耕农忙之际,禁止焚烧垃圾和野外烧荒;外出踏青郊游,应遵守景区、林区禁烟禁火规定;提倡采用植树、献花等方式文明祭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要求标识,禁止在墙体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日常维护,防止风大线路碰撞打火,引发火灾。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保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强化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群众离家外出踏青游玩时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理厨房、阳台、楼道的可燃物,关闭燃气、电源、门窗。自觉遵守文物建筑、旅游景点禁烟禁火规定,不在山林景区生火野炊,防止引发火灾;进入宾馆饭店、影剧院、大型商业综合体要注意熟悉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了解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不应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车辆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要往车外抛扔烟头,停放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遇有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遇有火情,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河北日报记者高珊 通讯员武胜华)

责任编辑: 封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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