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发〔2021〕5号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委和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
现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号),结合雄安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和雄安新区2021年建设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村富裕富足,为加快实现“五新”目标、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0万亩左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雄安质量”,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9%,增速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适应雄安新区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乡村振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0万亩左右;绿色农业、数字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全面落实衔接过渡期政策。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防止出现搬迁返贫、因病致贫等问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联等制度,持续推进遍访工作机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确保帮扶政策持续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确保脱贫稳定;坚持摘帽不摘监管,构建防贫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防止贫困反弹。(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三县政府)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实施“两不愁三保障”,推动三县在条件具备的村建立爱心食堂,解决农村独居困难老人吃饭难问题;对因残不能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将边缘易致贫户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确保住房安全。建立征拆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机制,在子女上学、医疗保障、住房安全、就业保障、金融安全等方面加强帮扶。强化监测预警与精准帮扶有效衔接,以非建挡立卡低收入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为重点,尤其针对大病、意外事故人员,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推广扶志扶智“积分制”项目,多措并举激发新区贫困群众脱贫防贫的内生动力。统筹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乡贤等社会力量,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继续与轻松筹、水滴筹等国内互联网大病救助平台对接,研究建立“互联网+社会众筹+慈善捐赠”的大病救助防返贫机制。(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三县政府)
三、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适度生产非食用农产品。对排查出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量问题,要认真分析形成的历史原因,充分考虑保障农民权益、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分类提出处置标准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稳妥审慎。坚持整县推进、集中连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建成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十四五”期间,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三县政府)
(六)搞好优质粮食生产。完善粮食生产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各级责任,提高单产水平。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新区粮食生产保障任务目标的要求,将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落实到乡村、落实到地块,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等技术,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大力发展优质小麦、高产玉米等优质食味品种,建设一批粮食绿色高产基地。到2025年,小麦、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70万亩左右。建立春种前荒闲地摸排机制,摸清底数,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种,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在安新县设立种业研究保护开发基地。加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力度。(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三县政府)
(七)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立足新区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基础,构建产业特色鲜明、业态融合、产品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重点打造优质专用小麦、精品蔬菜、道地中药材、荷叶茶等雄安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区乡村发展品牌。围绕以雄安荷叶茶为主的“荷产业”,深度挖掘白洋淀的文化底蕴,讲好雄安故事,建立新区乡村发展品牌的符号体系、监管体系、经营组织体系,全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渠道模式,促进农、旅、文、商融合,加快推进以“荷产业”品牌集群的“农业+”模式综合建设,加大雄安“荷产品”在京津冀、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以安新县为主体,成立新区、县两级工作专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联合银行、担保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气象局,三县政府)
(八)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打造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农用地信息管理、农情综合监测与监控、智慧农机管理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耕种收全环节在线实时监测、农业生产全要素精准控制、农产品质量全过程可追溯、电子销售全链条可服务。推进容城县数字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宣传网信局、综合执法局,三县政府)
(九)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安全种植、绿色流通、安全检测等环节,构建科学、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推广体系,制修订相关标准20项以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创造“雄安质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实施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三县政府)
(十)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聚焦全国和全球顶尖农业科技人才和资源,支持中科院、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和高校,搭建作物育种大科学设施、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发展以生物育种为主体的现代生物科技农业,打造国家农业创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突破分子育种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培育示范一批具有多元优良性状的突破性生物新品种。到2025年,建设10个以上蔬菜、花卉、苗木等国际一流的育种基地。(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规划建设局,三县政府)
(十一)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白色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21年,新区继续实施季节性休耕7万亩。全面实施农药化肥“购销实名制”制度和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新区剩余1778家养殖场(户)全部退出,实现全域退养。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淀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国家级白洋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保护白洋淀青虾、黄颡鱼、乌鳢、鳜鱼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开展原种保存与扩繁研究。到2022年,白洋淀规划水域360平方公里内的稻田、藕田和旱田全部退出。开展农田生物拦截带试点示范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全域主要入淀河流汇水区生物拦截带建设,减少面源污染。所有受污染耕地持续保持安全利用。(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生态环境局,三县政府)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二)加强乡村规划编制。保持自然风光、田园风貌,突出历史记忆、地域特色,规划建设特色村落,充分利用清洁能源,规划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治理有效、公共服务水平较高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2021年底前完成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具体布局和建设规模,分批次持续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依法依规推进空心村整治。3年内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新区规划建设局,三县政府)
(十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健全处理长效机制。将改厕工作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推行使用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对短期内暂不能铺设污水管网的村庄,推行双瓮、三格等无害化户厕模式,2021年完成改厕11万座,2022年完成改厕6.1万座,完成除近期征迁村以外全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继续推进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建设,提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剩余保留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年底,实现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污水收集率达100%,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实现纳污坑塘、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创建雄县“古淀梨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新区争创国家乡村振兴引领区,示范带动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三县政府)
(十四)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和实施20项民生工程机遇,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新区城乡一体的道路、饮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和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体系,从制度上破除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加快构建城乡快捷高效的交通网、市政网、信息网、服务网。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和旅游路建设,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行政村主街道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巷道硬化。落实农村道路桥梁管养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实施路长制。加大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力度,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健全完善农村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扫尾,有效减少燃煤消耗,扩大新能源使用比重,统筹做好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禁燃禁放、“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三县政府)
(十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京津冀优势资源对接,加大教师引进选招工作力度,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完善特殊学生群体教育帮扶体系;推进校园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改善农村教育办学资金不足、办学条件艰苦、教学设施简陋、师资配备不齐不良的现状。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水平,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举办各类招聘活动,持续组织网络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充实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建设深入社区、乡村的基层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和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建设1个具备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养老机构,村级建设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每个县至少建设1所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征迁安置政策,切实解决群众征迁安置过渡期间居住、子女教育、养老、困难户帮扶等实际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增强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综合执法局,三县政府)
(十六)全面促进农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依托农村各类便民服务网点,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企业、重点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农村居民在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升级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三县政府)
(十七)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诚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两会一约”,推广“道德银行”、文明积分制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责任单位: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公共服务局,三县政府)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
(十八)抓好农村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价格形成,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安新县老河头镇沈南和沈北两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数字化应用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三县政府)
(十九)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通过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发展服务型经济、推进股份合作、规范承包租赁经营、领班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种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新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三县政府)
(二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将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应纳尽纳。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建设现有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动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晋档升级。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档升级,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扩大规模,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建设若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三县政府)
(二十一)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广“政银担”金融支农模式,依托“裕农通(河北)”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房所有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三县政府)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二)强化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新区、县、乡、村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切实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到实处。新区、三县两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县委书记“三农”工作清单制度,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当好“一线总指挥”,加强总体谋划、狠抓推动落实。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三县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凝聚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责任单位:新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三县党委)
(二十三)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文件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新区和三县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抓紧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转机制。(责任单位:新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三县党委)
(二十四)培养造就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落地落实。组织专题培训班,分层次分类别对三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把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积极选派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通过驻村帮扶等形式到农村基层一线参与乡村振兴实践。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利用重点大学选调生招录等政策,有计划引进高学历和短缺专业人才进入“三农”工作队伍。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切实推动各级“三农”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责任单位: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三县党委和政府)
(二十五)夯实农村基层基础。组织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综合服务站“五位一体”村级组织体系。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扎实建设平安乡村,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抓好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试点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总结推广一批思路新、举措实、可复制的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责任单位:新区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公安局,三县党委和政府)
(二十六)健全乡村振兴督导考核制度。三县党委、政府每年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强化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办落实,开展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和新区专项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任务落地落实。对三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新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宣传网信局、公共服务局,三县党委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