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切实提升城区区域内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城区公园游园及绿化管护等相关问题,参照《雄县公园游园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具有雄县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本人及近亲属未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4.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予以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已在城区从事环保巡查员、保洁员、燃气安全协管员等公益岗位工作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3.其他不适宜从事管护工作的人员;
二、工作职责
1.开展日常巡查。负责城区公园游园的管护、配套设施及各类有损城区环境问题的日常巡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做好日常管护。负责对城区绿化环境、公园游园环境和配套设施等日常卫生清理,确保绿化区域和公园游园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杂草,花草树木绿化成活率高,配套设施和甬路无损坏。
3.协调处置报告。对损害城区绿化环境、公园游园环境和配套设施的行为,应当场立即予以制止;对不能当场制止的,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4.参与重点工作。按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和安排,参与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5.做好其他工作。积极落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待遇
1.工资收入为1900元/人/月,统一办理相关保险。
2.管护专员实行统一标识上岗,统一佩戴带标识的工作牌、遮阳帽和马甲。
四、招聘流程
1.报名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到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园科和园林科报名;联系电话:0312-5816166。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17:00。
3.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园科和园林科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园科和园林科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培训及考试,择优录取。
五、人员管理及考核
1.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园科和园林科是公园游园管护员队伍管理的主体,对管护人员日常和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公园游园管护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工作能力。
2.人员实行专岗专用,根据工作需要或考核不达标的,可随时调整工作对象。
3.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园科和园林科依据《雄县公园游园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园游园管护员进行考核。
4.本次招聘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最终归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