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雄安新区企业变更(备案)秒批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区各部门,雄县、容城、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雄安新区企业变更(备案)秒批承诺制工作方案》已经新区各部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日
雄安新区企业变更(备案)秒批承诺制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体现雄安新区先行先试制度优势,打造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加快创建信用体系特色示范区,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决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审批效率提升。
二、适用范围
“秒批”,即企业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企业备案(变更)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通过数据抓取、推送至审批业务系统自动校验,实现网上申请、自动审核、即时推送审批结果。“承诺”,即企业对登记机关的告知内容已经知晓,并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企业变更(备案)秒批承诺制”(以下简称“秒批承诺制”),属于在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传统申报方式基础上进行的探索和创新,是在告知承诺基础上对审批流程的优化。
适用“秒批承诺制”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事项条件:
1.原则上限于形式审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
2.企业在知晓登记机关告知后,可以自行判断申请变更(备案)事项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标准和要求;
3.涉及企业重要利益的变更(备案)事项暂不适用“秒批承诺制”。
三、操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企业通过登录“河北雄安新区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一次性告知。登记机关以告知书形式,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向企业告知以下内容: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审批依据;
2.企业变更(备案)秒批承诺制填报标准;
3.企业变更(备案)秒批承诺制审查方式; 4.企业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以及作出不实承诺和违背承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承诺内容。企业认真阅读告知书,自愿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所提交申请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隐瞒等虚假成分;
2.已知晓登记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并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进行了自查,符合登记机关告知的法定条件、标准和要求,且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
3.所有签名(盖章)均为真实意愿表达;
4.保证所做承诺真实、合法,并愿意依法承担作出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企业不愿意作出承诺的,不适用“秒批承诺制”。
(四)自动审核。企业完成电子签名提交变更(备案)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通过数据抓取、实时信息共享,审批系统自动校验,检验成功即直接秒批通过,无需经过后台人工审核,审核结果即时反馈至申请端。
四、工作任务
(一)梳理公布目录。第一批适用“秒批承诺制”审批的企业变更(备案)事项为风险小、易操作的联络员、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业务。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升级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及时上线公布,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扩大“秒批承诺制”的适用事项。
(二)加强后续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依据本方案完成变更(备案)的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属实的,依法予以处置。
(三)完善司法保障。因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当事人以登记机关按照本方案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未尽审查责任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秒批承诺制”是促进雄安新区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速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可以降低企业审批成本和政府人力成本,提升审批效率,实现“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照工作任务认真研究,拿出举措抓实落地。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提炼推广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秒批承诺制”的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诺,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支持“秒批承诺制”的舆论声势和氛围。
(三)加强审管联动。登记机关及时将通过“秒批承诺制”办理的企业信息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登记机关给予配合。
(四)纳入容错机制。登记、监管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履行职责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应当视为履行审慎勤勉尽责义务,纳入雄安新区鼓励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