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深化改革 创新市场监管
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日,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和“十四五”时期任务,安排部署2021年主要工作。会议提出,当前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中央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新部署新任务,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促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生命至上,全力开展疫情防控。保供应。迅速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我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额温枪、试剂盒等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在全国防控物资最困难的时候,河北防护服产量占全国1/3。保价格。建立价格监管应急机制,开展约谈提醒,出台《指导意见》,加强监测分析,对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露头就打,连续发布70多批典型案例,迅速稳定了物价。保质量。对所有防疫用药、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实行专人驻厂监管质量。保冷链。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建立河北省冷链追溯系统,在全国率先禁止未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销售。保运转。牵头负责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始终周密部署、主动沟通、紧盯落实,确保了物资供应和市场稳定。
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措施、复工复产指导意见。通过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实施融资帮扶,开展广告助企、用工网络招聘、百名干部走基层等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其中,为企业减免费用3100多万元,帮助融资4864亿元,退还电费1.09亿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第5个实现全省范围“证照分离”改革。创新推行“四办”,提前四个月实现全省“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一日办结率达99%。市场主体数量逆势上扬,截至2020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692.90万户,净增76.01万户,同比增长12.32%。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出台《关于服务“三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支持“三新经济”发展。
坚持综合监管,全力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市场主体21.8万户,企业抽查比例3.3%。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持续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高质量完成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任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共排查政策措施11320件,废止修订194件。持续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开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防疫用品认证、转供电、虚假广告等专项整治,全系统查办各类案件6.25万件,移送公安机关277件。
坚持质量第一,全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发挥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61项量化目标全部完成。26个重点区域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认真开展“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出台《河北省消费品生产企业召回指南》,督促企业召回缺陷消费品5.1万件。质量基础设施不断强化。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23项,发布省地方标准195项。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省两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有序推进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省市场监管局列入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单位。
坚持“四个最严”,全力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实施“食药安全诚信河北”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程,22项量化目标全部完成。扎实推进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特种设备和工业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省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全覆盖对接,“一个系统管气瓶”格局基本形成。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型商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到70%以上。
准确把握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
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七项工程,完善七个体系,优化市场准入,推进质量提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守安全底线,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促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深化准入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准入准营渠道。在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区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的同时,大力推进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模式,提升“放”的含金量。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完善“网上办、即时办、联合办、一日办”服务模式,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优化“一网通办”,力争网上办理率达到90%。加大支持扶持力度。深入贯彻《关于服务“三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风险分类监管机制,运用灵活监管方式,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
实施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完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编制实施《河北省质量强省“十四五”规划》,制定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年度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继续实施质量提升工程。聚焦主要行业、重点区域,协调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等活动,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优化质量奖评选机制,开展河北品牌培育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示范区”等创建。强化先进标准引领。加强现代经济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相关地方标准制定,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筑牢计量技术支撑。统筹推进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计量服务功能。强化认证认可监管。开展认证市场净化巩固提升行动,查处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探索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推动质量认证纵深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创新。激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编制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和《“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设省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省级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推进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审查质量。推行第三方专家论证,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集中、行政性垄断多发的行业和地区开展政策实施评估。推进反垄断工作。整合系统反垄断执法资源,完善反垄断协作机制。以政府公开的涉企政策措施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力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开展“保公平、促竞争”行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严格食品药品等安全监管,守牢民生安全底线。继续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安全标线,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继续完善药品追溯监管平台,加快推进高风险企业非现场等远程监管系统建设。加强疫苗、集采药品、麻精药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聚焦服装鞋帽、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洗涤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消费品专项监督行动。
健全新型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要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指引,推进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3%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继续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建设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管理系统,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动实施智慧监管工程。立足纵向贯通、横向互联,即时可视、数据共享,推进市场监管统一门户、云网融合支撑平台和智慧监管平台部署应用。创新网络监管。加强对网络交易特点和规律研究,加大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信息监测力度,跟踪新问题、研究新办法。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环境。继续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产品质量问题分类施治。严打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聚焦农村市场、电商平台等违法行为多发领域,紧盯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组织开展系列执法稽查专项行动。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瞄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加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防疫物品、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价格变动,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优化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夯实各项履职保障,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强化法治保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率要达到100%。加强技术支撑。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持续推进重点实验室创建。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高端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人才培育工程。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教育、评价激励机制。(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