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3条国考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断面。2019年、2020年1至11月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其中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河流6条;近岸海域水质达到预期目标,2018至2019年连续两年、2020年到目前近岸海域国考监测点位海水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
治海先治河,突出抓好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建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将全省49条入海河流99个断面设定水质考核目标,并增加总氮指标,每月对监测结果实行全省通报,对超标断面严重的市县采取约谈、扣缴生态补偿金等措施,对总氮超基准值断面所在县区实施预警。2019至2020年省级扣缴生态补偿金2580万元,切实压实属地政府治河主体责任。同时组织沿海城市开展入海河流达标攻坚和消除劣V类专项行动。
治河先治污,大力开展陆源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沿海重点流域2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动沿海地区大力开展城乡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农村污水管控与治理全覆盖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行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做到涉氮重点行业816家持证排污,持续削减总氮等污染物入河入海量。
严控直排海污染源,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近年来,沿海三市持续加大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整治力度,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有序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唐山试点先行,已完成1551个排污口监测、2250个排污口溯源和112个临时排污口的取缔拆除。对秦皇岛2家私自破坏已封堵的入海排污口企业依法依规清理拆除,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排污口清理工作。
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陆海协治新模式。2020年2月省水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的通知》,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湾长,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将全省海岸线划分为16个责任湾区,111个责任湾段,明确各级湾长147人,使每一处海湾、每一寸岸线都有人管,初步建立了陆海协同联治的海洋环境治理新模式。
多部门协调配合,合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海事局等省有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采取了一系列攻坚措施。沿海三市修复岸线17公里,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修复目标;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7400万元,加强渔港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建设,清除违法或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水养殖8000余公顷;基本实现港口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船舶垃圾达标处理。
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河北海警局先后对唐山海域、沧州海域等部分油田人工岛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联合开展“碧海2020”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海洋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海警部门部署开展“冀海守护2020”执法大会战,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全省各级渔政机构持续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海上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河北日报记者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