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租公寓监管新规3月1日起实施。新规首次明确,禁止“长收短付”,住房租赁企业收、付租金周期必须匹配;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只能拨付给个人。
【雄安之声】“长收短付”被禁“租金贷”拨付个人
2021-02-03 20:39:27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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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租公寓监管新规3月1日起实施。新规首次明确,禁止“长收短付”,住房租赁企业收、付租金周期必须匹配;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只能拨付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