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进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新区管委会文件规范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公开属性。全年主动公开新区管委会文件44件。加强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文件》《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雄安新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2020年版)》《2020年雄安新区本级除行政许可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规划》《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一批财政、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政务服务政策文件和规划文本,并做好解读回应。组织雄县、容城、安新、寨里、昝岗等组团和安州、晾马台特色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由规划编制专业人员面向群众作针对性讲解和答疑,认真开展意见征集和专家论证,将公众意见充分吸纳进规划成果。召开智能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框架(1.0版本)和第一批标准成果发布会,公布《雄安新区物联网终端建设导则(道路)》等两批14项智能城市建设标准成果。积极参加“行走自贸区”“河北自贸试验区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宣传展示雄安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和政策措施。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编制《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公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规范申请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认真学习贯彻《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优化完善《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工作。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办理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尚未审结。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按期完成中国雄安官网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官网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600余条。结合新区大部门制、扁平化实际,制定《雄安新区党务、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加强党务、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抓好新区“雄安发布”“中国雄安官网”“安全雄安”“文旅雄安”“政通雄安”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增强传播力、引导力,“雄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38万。加强正面宣传,主动设置议程,创作《雄安建设进行时》系列短视频、《雄安这一年》盘点式特色融媒体报道等主题宣传栏目,实时展现新区大规模建设场景,让社会各界看到新区发展变化。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季度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和政务新媒体监测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媒体环境。
(四)持续抓好自身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召开相关调研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传达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精神,推动新区县乡两级按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编纂《政务公开文件汇编》,辑印国务院、省政府常用重要法规规章及文件20件,为三县及各部门开展工作、学习业务提供权威参考和依据。高规格高质量举办新区首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新区各部门、三县政府办公室及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共260余人进行了全覆盖式集中培训,对新区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意识、能力、效果的提升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标对表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雄安新区设立时间不长,人员流动性较大,国家级新区在管理体制、运转机制、法律地位等方面不同于一级政府,缺乏专门机构、专业人员。二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三是公开和解读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单向信息公开和解读,灵活、互动式的公开方式和解读不多。
2021年,雄安新区管委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学习先进地区、先进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配强工作力量,抓好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完善工作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宣传解读实效,努力推动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