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雄安新区获悉,目前雄安新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440项,努力实现“雄安事雄安办”。
据介绍,雄安新区已承接河北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84项,接受保定市移交行政许可事项276项,经过梳理合并省市同名不同权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440项。雄安新区承接省级事项后,企业和群众之前需要到省厅各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在新区就能就近办理,减少了企业和群众跑腿的成本,新区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在新区转入大规模建设阶段,“雄安事雄安办”使得审批时限更短,有力促进了工程项目的尽早开工建设。
此外,雄安新区印发《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办法(试行)》《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商事主体变更登记确认制登记试点办法》,标志着雄安新区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迈出了坚实一步,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的探索在雄安新区逐渐进入深水区。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市场主体准入组副组长高松表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商事主体变更登记确认制登记试点办法》的印发是雄安新区自主探索创新企业成长过程中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商事主体变更登记确认制是指充分尊重企业自治意愿,企业作为变更事项申请主体,将其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程序做出的有关登记事项变更后的结果信息报送登记机关,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准入前信用承诺书,不再向登记部门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等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性文件。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申请,直接登记民事法律关系确定的结果事项。
“商事主体变更登记确认制登记的探索是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探索和大胆突破,将极大减少政府干预,最大限度增强企业自主权,对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高松说。
未来,雄安新区将重点做好企业注册前置审批改革,探索实行筹建登记制,在企业取得前置审批许可前,先行核发筹建营业执照,申请人凭筹建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筹建准备活动,为企业申办前置许可提供更多便利。(记者崔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