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雄安新区2020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公示
2021-01-20 11:49:09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