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
《河北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试行)》
正式施行
向五湖四海的英才
投身“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敞开了大门
居住证如何办理?
积分落户指标有哪几项?
申请条件有哪些?
……
一起来看↓↓↓
1.申请居住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属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申请。
2.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3.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4.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哪些便利?
5.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享有哪些权益?
答: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享有相应的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办事便利。符合雄安新区积分落户条件的,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
6.积分落户办法适用人员?
答:除雄安新区承接的北京籍转移人口、引进的人才、原籍雄安新区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直系亲属投靠且按相关规定可在雄安新区直接办理落户的人员外,在雄安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的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申请积分落户的,适用本办法。
7.申请积分落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持有雄安新区有效《居住证》,在雄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属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计算;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无刑事犯罪记录;4.属于雄安新区引进高端人才和其他工作需要的人员。
8.积分落户指标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三项指标累计得分为申请人积分。
基础指标: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
加分指标:荣誉表彰、创新创业、个人纳税。
减分指标:违法行为和不良征信。
9.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如何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指标除本办法第七、八、九、十条规定外,还包括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指标。申请人在京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年积3分,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1分。
10.如何办理积分落户?
答:积分落户每年受理一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公共服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积分落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应当场核验。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
公共服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共服务部门提出申诉。
公共服务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拟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应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