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在全省开展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集中攻坚行动,保持全省动物疫情稳定,千方百计助力生猪生产,保障畜禽产品供应,保障元旦、春节食品安全。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冬季专项监测,强化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向。严格疫情排查,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牛结节性皮肤病为重点,兼顾其他畜禽,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对辖区的养殖场(户)开展全面的动物疫病大排查。开展专项监测,以县为单位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冬季专项监测,采取病原学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加强疫情预警,各县(市、区)对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发病率、病死率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疫情研判报告。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冬季集中补免,强化基础免疫,提高群体保护水平。对漏免和补栏的未免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对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免疫抗体水平低、接近或超过免疫期的畜禽要及时实施加强免疫。
开展动物疫病防控集中消毒,强化消毒灭源,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对养殖密集区、动物交易场所、屠宰场所、运载工具等重点地区和重要环节进行集中全面消毒;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集中清理清洗消毒活动。依托大型屠宰场和规模养猪场,加强区域性洗消中心建设。
强化检疫监管,严格把好重要关口。严格落实检疫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养殖场户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屠宰检疫认真落实查证验物、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制度。严格调运过程监管,全面推行检疫证明回收制度,对于没有按规定到达目的地的,省内调运的及时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格处置,省外调运的车辆列入黑名单,暂停再次运输生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及时掌握辖区内存栏变动和出栏情况。
强化应急管理,时刻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组建应急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疫情及时规范处置。
强化指导服务,提升畜禽养殖信心。组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疫病岗位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养殖场户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饲养管理水平。及时了解发布市场畜禽销售行情,加强产销对接。(河北日报记者 郝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