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方案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配套发展
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弱项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日前联合印发《河北省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方案》,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配套发展。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区域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有流域排放标准的执行流域排放限值。生活污水收集率明显提升,城市市政排水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基本完成。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方案,我省将实施4项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短板弱项。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城市新建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制。到2021年,市、县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消除排污明渠。系统改造老旧管网,到2021年,基本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实行管网精细化管理。合理调控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和再利用。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县城及以上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建成与人口容量和分布相匹配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探索建设降雨期间适用的快速净化措施,或加强污水处理厂汛期处理能力,提升汛期污水处理水平。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省级排放标准,大清河、子牙河、黑龙港及运东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底前达到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水环境敏感区域可适当提高水质标准。
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强污泥处理能力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纳入“十四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推进污泥处理设施能力建设,现有设施能力不足或工艺落后的要进行扩建、改建。优化污泥处置方式,充分发挥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逐步全覆盖的优势,优先考虑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协同焚烧。
建设信息化平台。各市要开展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摸底排查,设区市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省会石家庄市要谋划构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远程监控、信息采集、系统智能调度、事故智慧预警等功能,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辅助决策。
方案提出,我省从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收费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方案要求各地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建设资金,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抗疫特别国债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半拉子工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
我省将加强对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监管,确保工程管材质量和施工质量;加强运行管理调度,确保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压实各主体责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作用,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行,提升项目质量和运行水平。(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