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0〕3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0〕46号)要求,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高旭等469名同志(含乡村25年教师73人)通过评审,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8日-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提出反映。对有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评审资格,今后两年内不得再进行申报。
附件:通过资格评审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312-5620611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