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去年以来我省制定发布省地方标准435项
省地方标准总数达2880项,位居全国第2位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建立健全适合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和政府服务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我省共制定发布省地方标准435项,省地方标准总数达2880项,位居全国第2位;制定发布省建筑工程地方标准65项,累计达286项。
发布工业类省地方标准154项。其中,发布《石墨烯-碳纳米管复合导电浆料测定方法》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38项,《双面发电太阳电池通用技术要求》等新能源应用标准23项,《工业计量与控制数字化应用规范》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标准47项,《600MPa级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用技术导则》等交通运输工程标准31项,《光通信用FP、DFB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直流性能测试规范》等军民融合标准15项。
发布农业类省地方标准114项。其中,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蔚州贡米》等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8项,《毒蘑菇识别》等野生菌类采收和生产标准9项,《种猪体型外貌鉴定技术规程》等畜禽、水产养殖标准25项,《冬小麦节水节肥节药高效生产技术规程》等农业节水、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标准13项,《西洋菜栽培技术规程》等新优特农产品生产标准28项,《鸡安卡拉病防治技术规程》等畜禽养殖和农业生产中病虫害防治方面的标准15项,《森林资源调查遥感判读区划技术规程》等林业生产与园林绿化标准16项。
发布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类省地方标准127项。其中,发布《电子商务企业服务与管理规范》等服务业标准63项,《保教师专业能力要求》等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31项,《工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等安全生产标准33项。
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类省地方标准40项。其中,经省政府批准,发布《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等5项强制性环保标准;发布《农村民用醇基燃料清洁取暖、炊事通用技术要求》等清洁能源推广、节能、生态修复标准35项。
发布省建筑工程地方标准65项。其中,发布《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等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评价及技术等标准15项,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雄安新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技术标准》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标准》等专项应用类标准17项,《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技术标准》等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及住宅设计改造等标准22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等行业安全辨识及管理服务等标准10项。
与北京、天津联合发布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12项。其中,发布《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等安全生产协同标准4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等工程建设协同标准3项;《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技术要求》等交通服务协同标准3项,《京津冀旅游直通车服务规范》旅游协同标准1项,《医学检验危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医疗卫生协同标准1项。
上述标准已纳入河北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供各有关单位、个人免费下载使用。(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