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第一部专门地方性法规,《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了第四次审议,会议决定将该条例草案提请明年1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航拍白洋淀。
“历时一年、四次审议,这在省人大的立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书堂这样介绍。这部法规关注度高、涉及面广。
加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事关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水环境安全,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草案)》列为2019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省人大会同省政府及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多次赴有关市县,广泛听取市县相关部门、基层乡镇的意见建议,实地查看白洋淀以及上下游各条河流、主要水库、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掌握白洋淀生态环境情况第一手资料。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分别将从规划与管控、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防洪与排涝、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范。《条例(草案)》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解决白洋淀流域突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细化落实上位法重大法律制度,突出了防洪、补水、治污一体化建设,建立淀内外、左右岸、上下游、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强化了相关法律责任,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体系,切实增强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记者 张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