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部门在天津签署《京津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合作意向书》,并就本年度三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及今后如何开展执法合作进行了研讨。
根据合作意向书,三地将加强应急管理交流协作并探索建立协调联络机制、“飞地”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执法依据互认机制、业务交流机制、定期会商研判机制。
据悉,京津冀应急管理合作执法机制的组织工作由三地应急管理部门轮流承担,任期一年。轮值局(厅)定期组织三地会商研判,根据需要随时组织进行会商,解决三地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合作不充分、不协调问题。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合作意向书成功签署,标志着三地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察领域中迈开了新的一步,三地行政执法监察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徐静)